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17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
(2020-2030年)
为加强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并作为《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专项规划配套实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以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理顺体制、明确职责、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标准规范和管理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构建政府、企业(商业)、社会、使用单位相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证,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二、规划目标
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整合优化职能为支撑,2025年基本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全省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2030年建成分级分类储备、规模适度、品种齐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提高防范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职责分工明晰、管理职能完备、协作机制健全、灵敏高效、上下联动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完备。加快构建以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化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重点加强生活保障类、医疗卫生类、抢险救援类和特殊稀缺类物资储备,逐步形成品类齐全、规模适度、布局完善、信息共享、调拨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本满足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需要。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持续改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配备,加快构建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互为支撑的装备保障机制,促进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救援队伍不断壮大、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物资要素配置持续优化。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调配、紧急调拨、采购等制度,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提高应急状态下的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整合优化分散在省有关部门(单位)的应急物资管理职能,加快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保障体制。建立应急物资监督评估和动态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效能评估制度。各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2.实行分级分类储备。建立以省级储备为支撑、市级储备为依托、县级储备为基础的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各级落实分级储备责任,结合历年突发事件发生频次及影响范围、群众生活习惯、民族习俗、灾害特点等,兼顾跨区域、跨部门增援需要,分别确定应急物资储备重点。省级按照同时应对处置2个区域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所需,主要储备需求量大、保障程度高、紧迫性强以及价值高、生产周期长或需要定制的应急物资。市、县(市、区)根据应对处置较大及一般突发事件所需,储备符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物资。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规模和方式。
3.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协同保障机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应首先动用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在本级储备难以保障时,可向上一级提出应急物资调用申请,调用申请应明确需要调用的应急物资种类、规格和数量及调运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全省应急物资的调配调用,建立协同保障机制。经省委、省政府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相应指挥部向有关市和省有关部门发出调拨指令,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调拨指令,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调运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应急物资调运情况。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可向中央申请调拨应急物资。
4.建立持续改进完善机制。根据省内外重大突发事件典型案例,通过情景推演、模拟演练、复盘实操等方式,对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进行环节检验、能力评估,结合部门需求和专家论证意见,定期对储备体系查漏补缺,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持续改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储备的应急物资能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并实现螺旋上升式改进。
(二)加强生活保障类物资储备。
1.强化政府实物储备。发挥政府实物储备的民生保障主导作用,重点储备2大类4中类10小类生活保障应急物资(见专栏4),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发生12小时内保障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24小时内保障受灾人员得到基本生活救助。按国家相关标准,省、市、县三级政府储备分别能够保障12-20万、4-6万、0.5-0.7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自2021年起,逐年加大政府实物储备规模,到2023年年底,省、市、县三级政府实物储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
2.优化提升仓储设施建设布局。加强政府实物储备能力建设,加强省级救灾物资中心库建设,新建省级综合应急物资仓储基地,增强仓储功能。各市结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针对应对处置需求,新(改、扩)建市级综合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县级可依托综合性物流中心、国有粮食储备库或产能企业仓库统筹建设综合应急物资仓库。综合考虑山东沿黄市县黄河防汛抢险物资储备需求,确保每个沿黄市县具有一处综合应急物资仓库。
3.加强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快速供应且难以长期储存的物资,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激励支持作用,实行企业(商业)储备。企业(商业)储备能够保障10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产能储备能够保障15万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主要储备矿泉水、肉食品、食盐、食糖、药品以及少量的成品粮、食用油等生存或生活必需品。各职能部门应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作为承储企业,每年年初组织对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合同进行修订完善。
(三)加强医疗卫生类物资储备。
1.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医用物资消耗上限,按照不少于1个月的用量,重点储备人员安全防护、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物资。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机制,科学确定各级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类、规模、方式和布局,加大重点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2.提升专业仓储能力。依托省级仓储设施及6个代储库,规划建设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卫生防疫、院前急救、药品疫苗等应急物资。市、县依托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规划建设卫生应急物资仓储设施。
3.强化产能储备。立足我省产业实际,建立或储备必要的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生产线,并动态优化调整。支持应急征用企业实施稳产、扩产、转产等技术改造,保障医疗卫生物资产能稳中有升。支持相关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疫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支持中医药有效治疗技术和药物研发,加快公共卫生领域科技成果转化。
(四)加强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
抢险救援类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和专业队伍能力储备为主要储备方式。企业(商业)储备重点面向具有使用率不高、市场供应充足、不具备政府储存条件等特点的抢险救援物资。产能储备重点面向具有急需程度低、生产周期短、能迅速投产或转产,需求量大且易损易耗或保质期短等特点的抢险救援物资。
1.防汛抗旱。依托省级储备设施、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省级综合防汛抗旱物资分储中心和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库。在洪涝灾害易发区新建胶东、鲁北、鲁中、鲁南、鲁东南5个省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库。防汛抗旱类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类、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等2大类物资,包括水下营救、岩土工程施工、防洪排涝作业、水工工程作业等13小类,多功能水下抢险勘察车、水陆两栖挖掘机械、防汛抢险打桩机、自移动排水泵车、水下焊接、切割设备等59种应急物资。水旱灾害防御类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1大类物资,包括水下营救、岩土工程施工、防洪排涝作业、水工工程作业等14小类,水下爆破设备及潜孔钻、抢险自卸车、多功能打桩机、自移动排水泵车、喷泵组合式抢险舟等79种应急物资,包括挡水子提、吸水膨胀袋、砂石料和块石等消耗类和非装备类应急物资。
2.森林火灾。依托森林火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泰安),加强省级森林灭火物资储备。在泰山、蒙山、崂山、昆嵛山等重点林区规划建设省级森林灭火物资储备直属库。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包括火灾处置、消防防护、野外生产、无线通讯、专用车辆 5小类,便携式灭火机、SXP森林消防风水化快速机动站、山地远程输水车、集成吊仓、串联水泵等35种应急物资。
3.危化品事故救援。依托危化品事故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淄博),结合现有19支和新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储备各类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物资。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现场管理与保障2大类,包括火灾处置、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陆地运输、环境监测、现场警戒等8小类,消防机器人、泡沫消防车、60米以上大跨距折臂高喷消防车、排烟消防车、照明消防车、防化洗消消防车等69种应急物资。
4.矿山事故救援。依托矿山事故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济宁),结合现有19支和新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储备各类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物资。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现场管理与保障2大类,岩土工程施工、救生器材、破拆起重等15小类,全液压钻机、大口径钻机、多功能快速钻机、全液压坑道钻机等94种应急物资。
5.地震救援。依托省级综合消防救援等专业队伍储备,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现场管理与保障、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3大类,地震监测、消防防护、生命搜索、破拆起重、岩土工程施工等12小类,雷达探测、船艇、水陆两用破拆工具组等37种应急物资。
6.其他。其他抢险救援物资储备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保障任务和实际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
(五)加强特殊稀缺类物资储备。
特殊稀缺类物资对于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作用巨大且价值较高、市场稀缺,以政府实物储备和专业队伍储备为主,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补充;对于短期内急需的工程机械装备,尽可能通过社会化储备方式储备;实战化物资装备重点依托综合性救援队伍和省级专业救援队伍配备。对不宜由专业队伍储存但需日常维护保养的物资,依托5个区域救援中心、3个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和专业库储备。
(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
专业队伍能力储备是应急救援类物资装备的重要储备方式。全省在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现有19支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础上,依托大型企业救援队伍新建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划建设隧道救援、道路抢通、海上搜救等专业救援队伍。按相关规定标准和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物资装备。
1.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器材。在重点风险聚集区分别建设森林火灾(泰安)、自然灾害(济南)、海洋灾害(青岛)、危化品事故灾害(淄博)、矿山和地质灾害(济宁)等5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鲁东(烟台)、鲁中(淄博)、鲁南(济宁)等3个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强化特殊装备器材配备,提高重大灾害综合救援能力。优化消防执勤布防体系,加强多种灾害处置装备器材配备,配备全地形卫星动中通指挥车、举高消防车、高风压排烟消防车、侦察(灭火)机器人等重要物资,提高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水平。
2.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加强现有19支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大型企业,在安全生产(隧道、事故、海上)、自然灾害等领域新建一批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智能掘进机、生命探测仪、充气式水上救生/逃生艇、水陆两栖运输车等重要装备器材。
3.防汛抗旱专业队伍装备器材。全省建设不少于5支省级区域防汛抗旱专业队伍,配备水下勘察机器人、水陆两栖运输车、水陆两栖挖掘机械等重要物资。加强现有16支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各市、县(市、区)要规划建设1-2支本级防汛抗旱(水旱灾害防御)专业队伍,配备水上救援机器人、大流量移动泵站、管涌探测仪等重要装备器材。强化省、市、县三级具有水旱灾害防御任务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常备队伍建设,并足额配备装备器材。
4.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器材。全省13个森林防火重点市、92个森林防火重点县分别建设1支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配备山地远程输水车、集成吊仓、大功能自动调压中继功能泵等重要装备器材。
5.航空救援队伍装备。依托莱芜雪野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和M26直升机等现有航空力量,加快泰安、烟台、临沂、威海4个区域基地建设。到2021年,H-135直升机部署总数达到13架。到2030年,全省航空应急救援机队规模进一步完善。
(七)增强应急物资要素配置能力。
1.建立应急采购调拨机制。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需求,制定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规划,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和目录,科学确定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和社会化储备的比例及数量。按需制定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科学合理制定应急物资紧急筹措计划,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调拨机制,完善调拨程序,规范调拨流程,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部门互动、资源共享的应急物资调拨保障制度,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积极性。
2.建立集中存储轮换机制。按照总量稳定、用旧储新、等量补充、动态轮换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紧密衔接、科学高效的应急物资轮换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存期限,结合洪涝、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危化品和矿山事故等特点,以及救援队伍装备配备需求,通过供应周转、调拨使用、市场销售、返厂轮换、代储轮换等模式,适时倒库更新,实现应急物资储备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发挥物资存储效能。
3.建立保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和社会化储备互联互通的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根据应对处置需求,依次动用实物、队伍、企业、产能等储备,以紧急采购、临时征用、社会捐赠等作为补充,形成稳定可靠的应急物资供应链。建立应急状态下紧急生产、紧急采购等紧急保障机制,构建全省统一、联通全国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平台。规范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程序,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强化能源要素保障,确保生产供应有序有力。
4.建立高效运输配送机制。依托各类交通设施建立应急物资优先通道和快速通行、快速通关机制,提高应急物流配送效率。制定省内高速公路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运输免费通行制度。建立航空、高铁应急物流专班、专列制度,补齐航空、医药、冷链物流短板。借助社会力量,与大型物流企业深入合作,提高应急物资分发和配送能力,实现物资调运4小时省内全覆盖。
5.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机制。对不宜由政府实物储备的易耗类、保质期短的物资和大型装备,统筹利用企业、个人仓储设施,采取签订协议储备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委托代储等多种方式,实施社会化储备。鼓励、引导、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应急物资。
6.加快培育应急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优势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地方(专业)应急产业园区,实现应急物资与装备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关键性突破,产能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2025年重点应急物资70%以上省内能生产,80%以上省内有经销,90%以上短时可筹集。2030年重点应急物资80%以上省内能生产,90%以上省内有经销,100%短时可筹集。
(八)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1.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系统总体架构。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构筑“一库两系统”总体架构,形成全省统一的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平台。统一实现机构、人员、设施、物资、装备的全方位数字化管理,涵盖应急物资信息采集、采购、储备、运输、调拨、配送、使用、回收全过程,为日常管理和灾时指挥调度提供信息化支撑。
2.建设应急物资信息资源库。制定信息系统数据标准,统一分类编码和命名规范,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物资信息资源库,涵盖省、市、县三级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和社会化储备,以及国内外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等信息,实施有效的信息化管理。
3.建设应急物资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库、队伍、装备等信息的动态更新、统一汇聚和展示,对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实施全周期动态监测预警,实现应急物资管理全过程100%数字化管理。通过企业产能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对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停产、转产、扩产以及重点上下配套企业产能等信息进行定期更新、综合监测,加强应急物资产能综合监测预警,实现对各种储备方式的动态调整。
4.建设应急物资调配系统。借助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物资需求,整合信息并深度挖掘,形成应急物资调配的全景视图,实现应急物资需求、调拨、运输、紧急生产、分发配送、征用、捐赠全流程整合管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沉淀的信息价值进行充分挖掘,为后续决策提供辅助支持,推动应急物资调配智能化。
(九)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职责分工、采购储备、仓储管理、调拨运输、分发使用、回收报废、经费保障等进行规范。
2.强化政策扶持。各级要加强对政府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度储备计划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与本级预算相衔接,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健全落实适用于应急物资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应急物资共用共享机制,制定征用补偿制度,实现应急物资供需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各类保险机构作用,丰富保险种类,扩大商业保险承保和赔付范围,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5日印发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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